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应尽量采用局部净化方法
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应尽量采用局部净化方法,保护关键区域达到所需的控制参数。
空气净化系统应设立三级过滤,其位置为新风、风机正压段、送风。
Ⅱ级洁净用房的送风口应安装高效空气过滤器,Ⅲ、IⅣ级应安装不低于亚高效的空气过滤器。
风机正压段宜设不低干中效的空气寸滤器。
洁净用房回风口应安装初阻力不大于30Pa、细菌一次通过的除菌效率不低于90%、颗粒物一次通过的计重过滤效率不低于95%的空业气过滤器。
普通集中空调系统回风口应安装初阻力不大于20Pa、细菌一次通过的除菌效率不低于90%、颗粒物—次通过的计重过滤效率不低于95%的空气过滤器。
室外可吸入颗粒物浓度PM10未超过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GB 3095中二级标准时,新风口宜设粗效和中效空气过滤器。室外可吸入颗粒物浓度PM10超过上述二级标自时,宜在新风口增设第三道低阻高中效空气过滤器。
有高温、高湿、臭味和气体(包括蒸汽及有毒气体)或粉尘产生(如磨粉工段)的场所不得使用循环风,应有排风和适当的处理,排风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。
洁净用房的空调系统应有风机启停顺序和温湿度的自动控制系统。
空调机组内过滤器前后应安装压差计。
风,口和风管应方便清洗,易堵和需经常清洗的管段可采用纤维织物风管。
物料收集用的排风管道宜采用304或316不锈钢。
食品生产、包装及仓库等非洁净用房场所,应有良好的通风。
气流组织
室内气流应保持定向流,即应从清洁区域流向污染区域。
级洁净用房室内气流组织宜采用垂直单向流, 局部I级洁净用房宜采用四周加围挡壁的垂直单向流,其他级别洁净用房宜采用非单向流。
局部级洁净用房送风口面积应比下方控制区面积每边至少各大20cm以上。
局部I级洁净用房送风口下方,在不妨碍操作的条件下,应设柔性或刚性围挡壁。围挡壁至少下垂至送风口下0.5m,也可低于操作面。
当围挡壁离地高于1.8m时,若局部级洁净用房送风口面积不小于全室面积的1/14,则局部级洁净用房的Ⅱ级背景环境中可不另设送风□。
I级洁净用房回风口应均匀分布在下部两侧;其他等级洁净用房回风口宜均匀分布在下部两侧,当只能—侧布置时,生产线应布置在送风口正下方。
净化送风参数
I级洁净用房操作台高度(一般为地面上0.8m)的截面风速不应小于0.2m/s,如操作面为实体平面,此高度可上调0.25m。
不同等级洁净用房的换气次数应满足下列规定∶
Ⅱ级
不小于20次/h Ⅱ级;
不小于15次/h IV级;
下小于10次h 无等级要求不小于5次/h。
新风量按每人不小于40m3/h设计,还应满足排风和维持正压的需要。
相邻相通的洁净用房之间以及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应保持≥5Pa的静压差。洁净区对室外应保持≥10Pa的正压差。7.3.5产牛污染的房间应保持相对负压。控制污染要求高的房间应保持相对正压。